商务中心
    分享

商务中心

中国巨大的发展潜力及无限商机,吸引全球有识之士前往投资,而香港是他们进入中国市场的最佳跳板。但由于中港法律制度迥异,香港签发的文书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方可在内地使用。

仁港永胜创建于香港,早年在北京、上海、深圳设立办事处,对中港法制及经济具有深厚认知。我们通过提供快捷的公证服务,为企业解决中港文书使用问题。同时,我们还将发挥地缘优势,降低企业公证费用,帮助企业快速进驻内地市场。

公证事项

在香港发生的法律行为、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

公证文件需提供信息

  • 申请用途(注册外商独资公司/中外合资公司/外商常驻代表处或其他用途)

  • 申请使用地(需注明国家、省份、城市)

  • 公证文件内容

    • 中国公证人文件公证 (标准版,包括CI/BR/NCI/章程)

    • 公证CI和BR

    • 公证CI或BR

    • 其他文件

公证文书类别

  • 声明书

  • 证明单方签署的法律文书

  • 证明法律事实

  • 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

  • 证明双方或多方签署的法律文书

公证流程

  • 申请人递交公证资料或文件

  • 委托公证人审核公证资料或文件

  • 制作公证文书

  • 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电脑登记

  • 公证文书加章转递

备注:

如香港公司注册超过一年,公证标准版本需包含周年申报表。





如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,请填写以下表格,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尽快为您解答。
*为必须填写项目

先生     小姐     女士
  
加载中... lo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