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服务
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,内地与港澳之间的经济合作进一步深化。三地陆路口岸不断增加,交通往来频繁,跨境小汽车管理显得尤为重要。为促进人员交流和经贸往来,更好服务于大湾区建设,粤港澳联合推出完善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工作措施。
通行商务车要求
车长小于6米
8座以下(包括驾驶人)小型汽车
车辆不得从事营运
申请要素
指标类型 | 新办申请条件 | 有效期及续期条件 | 所需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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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类 | 到广东省投资的国外、港澳台商户,其上一年度在粤纳税额符合以下条件,可以申办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:
| 有效期为1年;指标到期后,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延期1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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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内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,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 | |||
备注: 对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条件,不再区分山区和非山区,每年年底根据指标使用、口岸通行能力及广东省企业纳税平均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整,上下调整幅度不超过20%。 | |||
人才类 | 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,以及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、外籍人士,可以申办1辆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| 有效期为5年;有效期满后,持有人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可申请延期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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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类 |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华人华侨、港澳台同胞捐赠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,或者社会团体捐赠累计金额达1,000万元以上,可以申办1辆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| 长期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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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 | 担任广东省县(市、区)以上的港澳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 | 有效期为5年;有效期满后,持有人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可申请延期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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